疫情發生以來,市民政局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市政府關于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力保障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低保邊緣家庭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堅決扛起基本民生保障政治責任,以實際行動服務好疫情防控大局。
一、精心安排部署疫情防控期間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制定下發《關于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的緊急通知》,及時將受疫情影響,基本生活有困難、符合低保條件的困難群眾全部納入保障范圍,切實做到應保盡??毂?。對新申請低保等社會救助的,在核算家庭收入時,綜合考慮因疫情防控產生的家庭剛性支出因素,可適當優化簡化審核確認程序,由鎮、街道審核先納入救助對象范圍,待疫情緩解后,再將資料報縣級民政部門補辦相關手續。積極探索推行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社會救助申請審核確認全流程網上辦理,為困難群眾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救助服務。為增強低保對象抵御風險能力,疫情期間暫停開展低保對象退出工作。對已經納入低保的困難家庭,延長動態管理核查時限至疫情防控解除。重點關注受疫情影響無法外出務工、經營、就業,收入下降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城鄉居民,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至目前,因疫情新納入城鄉低保對象202戶380人,納入特困供養22戶24人。提前發放11月份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4526.7萬元。
二、進一步加大疫情防控期間臨時救助工作力度。充分發揮臨時救助的“救急救難”和社會救助最后一道“安全網”的兜底作用,及時將因疫情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個人納入臨時救助范圍。組織基層工作人員通過打電話、發微信、上門詢問等多種方式,對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低保邊緣家庭、困難殘疾人等救助對象因疫情影響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直接給予臨時救助;對因疫情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外地戶籍人口,放寬戶籍地申請限制,在急難發生地鄉鎮(街道)申請臨時救助;對因家庭成員被隔離導致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家庭,由其所在鄉鎮(街道)或縣級民政部門實施臨時救助。對因疫滯留且在住宿、飲食等方面遭遇臨時困難的人員,由救助管理機構及時提供臨時住宿、飲食、御寒衣物等幫扶。充分發揮主動發現機制作用,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救助、早見效,堅決做到不發生沖擊社會道德底線的事件。至目前,因疫發放臨時救助資金1961人次389.62萬元。免費給16697戶城鄉城市低保、特困供養人員、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人、獨居老人、低保邊緣家庭等困難群眾發放價值約435.98萬元的蔬菜、米面、牛奶、饃饃等生活必需品。
三、認真做好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監護照料服務和疫情防控工作。嚴格按照省民政廳、省財政廳和省婦聯下發的《關于切實做好分散供養人員監護照料服務的通知》要求,督促監護人全面落實監護照料服務責任,及時全面掌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身體狀況和生活狀況,做到“平日有人照應、生病有人看護”。為集中供養機構配發口罩、消毒液、酒精、測溫槍等防護用品,每天測量體溫、對活動場所進行消毒,盡可能減小疫情對特困供養人員的影響,要儲備面粉、大米、蔬菜等生活必備物資,確保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
四、引導動員慈善組織社會力量參與疫情防控。建立政府救助與慈善救助銜接機制。充分發揮慈善組織、志愿服務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其他社會組織的自身優勢,依法有序參與疫情防控工作。慈善募捐要定期公布捐贈收入和支出明細,嚴格按照募捐方案使用捐贈款物,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社會愛心款物及時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引導志愿服務組織、社會愛心人士積極開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務,加大對農村“三留守”人員、困境兒童和殘疾人的關愛幫扶,發揮志愿服務在開展疫情防控、幫扶困難群眾、保護弱勢群體、傳遞社會關愛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