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政務公開 >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三公經費及預算/決算 > 部門財政預決算及三公經費
一、部門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濕地生態保護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擬訂全市濕地生態保護中長期發展規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三)根據市政府安排履行全市濕地資源監管職責,負責全市濕地資源保護、開發建設項目組織論證和報批實施,負責全市征占用濕地資源的審核、申報審批等工作。
(四)負責國際重要《濕地公約》的履約工作,對濕地植被、土壤、氣象、水文、生物多樣性、濕地生態演替等方面進行科學監測,組織開展對外學術交流與合作。
(五)負責調查濕地自然資源并建立檔案,組織環境與資源監測,保護濕地自然環境和自然資源。
(六)組織或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科學研究,探索其演變規律和保護發展及合理利用濕地資源的途徑。
(七)負責對進入濕地自然保護區進行科學研究觀測、調查、教學實習、標本采集等活動審核與監管的服務保障工作。
(八)對濕地自然保護區范圍內從事野生動植物獵采、飼養、培植及其產制品的購銷、運輸、加工等活動進行日常檢查監督。
(九)完善濕地保護區隊伍建設,開展全市濕地生態保護宣傳教育工作。
(十)配合相關部門依法開展侵占、破壞濕地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管理各類案件的查處工作。
(十一)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對開展濕地公園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提供保障服務。
(十二)加強濕地資源的合理開發與利用,為發展生態旅游和多種經營、促進生態經濟發展提供服務。
(十三)實施濕地自然保護區內退耕還濕、濕地修復、生態建設和野生動植物保護等工作,對保護區內動植物資源進行定性調查,掌握消長情況,及時有效保護。
(十四)協調水務、林草、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開展濕地自然保護區生態補水、鹽堿地治理、濕地防火等工作。
(十五)組織論證、上報并分類實施濕地保護與恢復建設項目,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濕地保護區內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情況
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內設九個科室:辦公室、濕地規劃項目科、濕地共建共管工作科、信息管理科、濕地自然公園管理科、資源管理科、濕地動植物管護科、科研監測科、財務審計科、下設張掖城市濕地博物館(科級)1個事業單位。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3年收入預算761.82萬元,比2022年增加100.65萬元,增長15.22%,主要原因是2022年個別人員晉升工資,醫保費用比例增加,增加了工資福利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761.82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3支出預算761.82萬元,比2022年增加100.65萬元,增長15.22%,主要原因是2022年個別人員晉升工資,醫保費用比例增加,增加了工資福利支出。其中:財政撥款安排的支出761.82萬元。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611.81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62.46萬元;
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積金)44.29萬元。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43.26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情況
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761.82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761.82萬元,比2022年預算增加100.65萬元,增長15.22%,主要原因是2022年個別人員晉升工資,醫保費用比例增加,增加了工資福利支出。
五、部門一般性支出財政撥款情況
1.因公出國(境)費、車輛購置費,由市級財政統一安排,根據部門實際情況,經市政府同意,按程序撥付部門單位使用。
2.公務接待費2.5萬元,與2022年無漲幅。預計接待13批次,230人次。
3.會議費0.4萬元,較2022年無漲幅。
4.培訓費0.35萬元,較2022年下降0.12萬元,下降25.5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壓縮公用經費開支。
5.機關運行費45.98萬元,較2022年增加3.55萬元,增長8.37%,增長的主要原因是職工福利費預算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1.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23年預算,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相關表格為空表,2023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
2.非稅收入情況
2023年本部門共有1個單位涉及非稅收入,2023年計劃征收6萬元。
3.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2.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3.4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9.5萬元。
4.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上年末固定資產金額為14808.1萬元。其中土地房屋建筑物14418.88萬元、通用設備177.64萬元、專用設備164.57萬元、辦公家具2.36萬元、無形資產44.65萬元。
2023年未計劃采購固定資產。
5.部門預算績效評價情況
2023年預算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1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761.82萬元。其中:組織自評項目1個,涉及761.82萬元,占部門預算安排總額的100%。
七、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一般公共服務:指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財政管理活動的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指用于離退休人員的經費。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積金:指按照國家統一規定,依據市上確定的比例為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但軍事方面的耐用消費品和設備的購置費、軍事性建設費以及軍事建筑物的購置費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三公”經費:是指市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八、附表
1.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2.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3.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5.財政撥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7.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8.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安排情況表
9.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
10.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11.部門管理轉移支付表
12.2023年部門(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