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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會現場
11月2日,《張掖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新聞發布會在張掖市人民政府新聞發布廳召開。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社科聯主席陳天佑,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曹國虎,市創城辦副主任周曉武,市司法局副局長趙靜,市城管執法局副局長白雪,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蘭志,為大家介紹了《張掖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有關情況,并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新聞出版局局長王吉龍主持新聞發布會
各位媒體朋友:
大家下午好!歡迎出席《張掖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新聞發布會。
為深化全國文明城市創建,著力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和市民文明素質,我市制定頒布了《張掖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條例》的頒布實施將通過剛性的制度、嚴格的管理,推動市民養成良好文明行為,讓文明行為入腦入心,成為人們的自覺行動,逐步形成良好社會風尚。
今天的發布會,我們邀請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社科聯主席陳天佑先生,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曹國虎先生,市創城辦副主任周曉武先生,市司法局副局長趙靜女士,市城管執法局副局長白雪女士,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蘭志先生,請他們為大家介紹《張掖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朋友關心的問題。
應邀參加今天新聞發布會的媒體有:甘肅日報社、省廣電總臺、甘肅經濟日報社、中國甘肅網、張掖日報社、市廣播電視臺,甘肅張掖網、中國張掖網、甘州區融媒體中心。
首先,請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曹國虎先生,介紹《張掖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出臺相關情況。
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 曹國虎
曹國虎:
感謝主持人。各位記者朋友,昨天,也就是11月1日,大家共同關注的《張掖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正式施行了。這是繼前不久頒布實施的《張掖七彩丹霞保護條例》的又一部地方性法規?!稐l例》的實施,意義重大,令人歡欣,值得慶賀。下面,我就《條例》出臺的背景及必要性、制定的依據及過程作簡要介紹。
一、《條例》出臺的背景及必要性
公民文明行為的養成、社會文明程度的提升,需要德法兼治。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注意把一些基本道德規范轉化為法律規范,通過法律的強制力來強化道德作用、確保道德底線,推動全社會道德素質提升”。市委高度重視精神文明建設,以文明城市創建為抓手,大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公民文明素質、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質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歸屬感、幸福感日益增強。張掖作為古絲綢之路重鎮、歷史文化名城,具有深厚的歷史積淀與文化底蘊,先后評為“中國區域十佳投資營商環境城市”“全國雙擁模范城市”。2021年啟動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以來,全市上下、社會各界積極探索實踐,一方面在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積累了不少成功經驗,一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需要以法規的形式提煉固化為全社會普遍遵行的規范準則,加以弘揚壯大。另一方面,在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推進過程中,也還存在一些難以一時克服和解決的頑癥痼疾,諸如市民文明行為養成意識不強、言行文明的自覺性不夠,不文明行為治理缺乏長效機制等,需要借助法律的強制性來加以規范和約束。開展文明行為促進立法,把一些廣泛認同、較為成熟、操作性強的道德要求上升為法律規范,既是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舉措。據此,2022年2月,根據市委意見,市人大常委會啟動《張掖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制定工作,從啟動立法到頒布實施,雖然歷時不長,但我們始終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人民至上的原則,《條例》從內容到形式,完全符合市委要求,契合人民群眾的期盼和需求,《條例》的頒布實施,必將為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大活力。
二、《條例》制定的依據及過程
《條例》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甘肅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
2022年2月24日,市人大常委會啟動《條例》制定工作?!稐l例》由市文明辦牽頭負責起草,經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2022年5月16日市政府第10次常務會議討論研究通過后,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2022年6月29日,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對條例(草案)進行了第一次審議。一審后,市人大常委會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深入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在認真匯總梳理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意見的基礎上,由市人大常委會分管領導帶領法工委、市文明辦、市創城辦、市司法局負責人先后赴天水、蘭州、金昌等地學習調研文明行為促進立法經驗。同時,在甘肅張掖網、張掖日報等媒體上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發函征求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各縣(區)人大常委會、市直相關部門、立法咨詢專家等方面的意見建議,委托市政協組織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召開立法協商會,委托市文明辦、市文廣旅游局、市公安局等6個單位征求上級主管部門的意見,組織召開省、市兩級立法咨詢專家參加的論證審查會。組織開展調研座談,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部門、鄉鎮、街道等一線工作人員對文明行為立法的意見建議,充分吸納各方面意見建議,對條例(草案)進行修改完善。之后,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報請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同意,2022年8月5日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對條例(草案)進行了第二次審議并表決通過。按照立法程序要求,報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于2022年9月23日批準。市人大常委會于2022年10月24日公布,2022年11月1日施行。
就介紹到這里,謝謝大家。
主持人:
感謝曹國虎先生的介紹。下面,請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社科聯主席陳天佑先生,介紹《張掖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具體內容。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社科聯主席 陳天佑
陳天佑:
主持人,各位媒體朋友,下午好!
《張掖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共三十條,從內容上分為總則、行為規范、倡導鼓勵、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等六個部分。下面,我將《條例》主要內容作以介紹。
第一條至第五條為“總則”內容。總則開章明義,明確了立法目的、適用范圍及文明行為促進工作機制?!稐l例》明確適用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內文明行為促進及相關工作?!稐l例》還提出文明行為促進工作的原則,即堅持黨委統一領導、政府組織實施、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共同參與的原則。同時,明確市、縣(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負責統籌推進文明行為促進工作,全社會共同促進文明行為的養成和踐行。
第六條至第十五條為“行為規范”內容,主要對文明行為作出具體規范和要求,明確“什么能做”和“什么不能做”。《條例》重點針對不文明行為的表現形態和市民反映比較強烈、意見比較集中的不文明現象,主要從保護生態環境、維護公共場所秩序、愛護公共衛生、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養犬、維護社區文明和促進鄉村文明、構筑誠信體系、培養綠色健康生活方式等十個方面對需要遵守和禁止的行為作了規范。這些行為規范涵蓋了日常生活中衣食住行、生產生活等各個方面,注重從細微處著手、于日常中著力。張掖作為國家西部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保護生態環境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內在要求,“行為規范”給予應有觀照,《條例》要求嚴格執行《張掖七彩丹霞保護條例》《張掖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和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有關規定,對參加露營、野炊、野外徒步等活動作出明確規定?!稐l例》還在推進鄉村文明上作出規定,提出要摒棄陳規陋習,自覺抵制高價彩禮,反對大操大辦,要求保持房前屋后衛生整潔,遵守村規民約,不斷建設文明鄉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這也體現了新時代精神文明建設的新要求。此外,張掖作中國優秀旅游城市、全國旅游標準化試點城市,我們正在全力推進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創建工作,《條例》特別在文明旅游方面作出了規范:旅游時要愛護文物古跡、風景名勝等重要歷史文化遺產和景區公共設施,要遵守景區景點秩序,服從引導管理,也要求旅游行業從業者要誠信經營,禮貌待客,不得虛假宣傳、低俗營銷等。這也是《條例》的一個亮點特色。
第十六條至第二十三條為“倡導鼓勵”內容,主要界定了正確的價值取向和道德標準,從弘揚主旋律、傳遞正能量的角度對社會和公民日常行為養成進行積極引導,明確了“倡導什么”和“鼓勵什么”,構建科學合理的文明行為規范體系。《條例》從關注社會熱點問題、回應社會關切和解決群眾訴求等方面入手,倡導加強網絡管理和治理、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從倡導涵育文明家風、推進全民閱讀、推動文明執法、豐富志愿服務活動、鼓勵支持見義勇為、健全公共設施等方向,通過樹立正確的社會價值導向,正面引導政府主體、行政單位、社會組織和個體公民立足社會責任、行業特點和自身所長對促進文明行為、樹立文明風尚作出貢獻。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條例》在這方面著力著力較多,重點倡導學校培育優良校風、教風、學風,加強學生文明行為養成、禮儀禮節和心理健康等教育,做好法治宣傳,建設平安校園。志愿服務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條例》倡導加強志愿服務建設,建立各類志愿服務組織,拓寬志愿服務領域,創新志愿服務方式,開展多樣性志愿服務活動,健全完善志愿服務保障和激勵機制,維護志愿者和志愿服務組織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四條為“監督管理”內容,明確政府部門要建立對不文明行為舉報、投訴、查處制度,同時發揮好媒體監督作用,新聞媒體做好反面曝光,營造良好的輿論監督氛圍,這是抓好《條例》貫徹落實的基本保障。。
第二十五條至第二十九條為“法律責任”內容,主要根據不文明行為的類型,與相關法律、法規作了緊密銜接,明確了處罰措施,界定了哪些行為需從其規定,哪些行為需要作出什么樣的處罰。由于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是一個以倡導性為主的條例,因此在法律責任中,沒有過分涉及,這也是《條例》的一個特點。具體處罰中,重點針對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一些不文明行為,比如對在禁止時段和區域內露天燒烤行為,除沒收工具外進行五百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不愛護公共衛生,亂扔果皮紙屑、亂扔煙頭、隨地吐痰等嚴重影響市容市貌、長期較難治理的一些衛生陋習,處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還有現在越來越成為城市管理難題的犬類管理,也以相應的處罰方式進行約束規范。
第三十條為“附則”內容,規定了條例的適用時間。
主持人:
感謝陳天佑先生的介紹。下面進行記者提問,請媒體朋友在提問前,先通報您所在新聞機構名稱。
1. 甘肅日報社記者:請問《張掖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出臺實施,對張掖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有哪些促進作用?
市創城辦副主任 周曉武
周曉武:
正值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處于攻堅階段的關鍵時刻,《張掖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正式發布實施了,可以說,這部法規的出臺實施恰逢其時,正當其勢。
文明是城市進步的標志,是城市發展的靈魂。近年來,我市不斷深化全國文明城市創建,著力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和市民文明素質。然而,現實生活中仍然存在一些不文明行為,如不遵守公共秩序、隨地吐痰、亂扔垃圾、亂穿馬路、亂停亂放、亂貼亂畫、露天燒烤、占道經營、不文明養犬等,這些不文明行為聚集在一起,形成了城市的“痛點”,與文明城市的發展要求極不相適應,用完善的法律法規規范市民文明行為的呼聲越來越高。建立一套便于大家共同遵守的文明準則,規范市民的日常行為,是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測評標準要求,更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稐l例》的頒布實施,能有效促進市民養成良好文明行為,同時,對一些頑瘴痼疾、問題短板予以重點整治和逐項提升,從而興利除弊,鼓勵市民主動遵循社會文明準則,自覺維護城市文明形象,切實提升城市軟實力?!稐l例》通過剛性的制度、嚴格的管理,喚起人們的文明意識,塑造人們的文明信仰,最終讓文明入腦入心,成為人們的自覺行動?!稐l例》的頒布實施必將成為人們文明行為習慣養成的不竭動力,推動文明行為內化于心,逐步形成社會良好風尚,我們每個市民都應該“學文明條例,做文明市民”,讓文明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共同為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主持人:
感謝周曉武先生的回答。
2. 甘肅省廣播電視總臺記者:請問《張掖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頒布實施后,如何開展普法宣傳活動?
市司法局副局長 趙靜
趙靜:
《張掖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是我市關于精神文明建設的專門地方性法規,標志著我市文明行為促進工作步入法治化軌道,意味著遵守文明行為、養成文明行為習慣應成為全市市民的法律義務。開展學習宣傳,凝聚廣泛共識是保證該《條例》貫徹實施的基礎和前提。張掖市司法局將從以下幾個方面抓好《條例》的學習宣傳,在全社會營造貫徹實施的濃厚氛圍:
一是“關鍵少數”帶頭學。將《條例》學習納入領導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學法清單,通過組織開展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集中學習、專題學習、法治講座、知識測試等活動,不斷增強各級領導干部的法治思維和法治意識,做學習貫徹落實《條例》的先行者、示范者、引領者。
二是全過程融合學。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將《條例》列入普法宣傳計劃和普法責任清單,結合法律八進活動,抓好宣傳落實。同時,把《條例》學習宣傳融入立法、執法、司法和法律服務全過程,擴大社會參與面,推動司法執法人員在實踐活動中廣泛開展以案釋法和警示教育,使典型案(事)例依法解決的過程成為全民普法的過程。
三是全媒體宣傳普法。積極利用“報、網、端、微、屏”一體化新媒體普法矩陣和全媒體傳播體系,廣泛開展學習宣傳《條例》音視頻作品制作、法規解讀、典型案例發布、有獎知識競答等活動,與線下活動共同構筑學習宣傳《條例》的立體式格局。
四是抓重要節點宣傳。利用“12.4”國家憲法日、本市新時代文明實踐周等重要時間節點,集中時間、集中力量組織開展宣傳,不斷增強普法宣傳實效。針對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權威的法律解讀,組織普法講師團、普法志愿者廣泛開展宣傳講解,弘揚法治精神,正確引導輿論。此外,加強《條例》的宣傳普及,還要特別注重青少年這一“希望群體”的“關鍵時期”,廣泛開展“法律進校園”“小手牽大手”活動,讓文明理念的種子播散一生、影響家庭,在全社會凝聚保障《條例》貫徹實施的廣泛共識。
主持人:
感謝趙靜女士的回答。
3.甘肅經濟日報社記者:請問《張掖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頒布,對城市管理工作的意義是什么?
市城管執法局副局長 白雪
白雪:
城市管理工作是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條例》是我市第一部精神文明建設領域的地方性法規,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關要求上升為具體法律規定,是有效提升市民文明素養、助力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有效舉措,也是運用法治方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有力抓手?!稐l例》根據我市實際情況,對維護公共場所秩序、愛護公共衛生、文明出行等進行了具體細化,特別是對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隨地不文明養犬、亂扔煙頭垃圾、私設地樁地鎖等一些重點難點問題,作出了明確界定,為引導和規范不文明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對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促進市民文明習慣養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主持人:
感謝白雪女士的回答。
4. 張掖市融媒體中心記者:請問《張掖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九條對文明出行規定了十項規范,請問交警部門如何加強交通管理,促進公民文明出行意識的養成?
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 蘭志
蘭志:
《張掖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九條明確規定了“公民應當文明出行”,并對機動車、非機動車駕乘人員和行人如何安全規范行車、停車、走路做了具體規定。下一步,公安交警部門將認真踐行《條例》,結合張掖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行動,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強化文明交通宣傳,深入開展交通秩序整治,進一步引導市民群眾自覺摒棄交通陋習,文明參與交通,共創文明城市。
一是堅持嚴字當頭,常態長效管理。公安交警部門將以中心城區主次干道和主要路口為重點,從嚴查處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亂停亂放,非機動車行人闖紅燈、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執法中將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違法后果較輕且能夠主動消除的,通過柔性執法進行教育,使違法人容易接受、入腦入心。
二是堅持科技引領,提升管理水平。公安交警部門將不斷完善、規范交通設施的設置和使用,向科技要效率、向科技要規范,通過交通違法自動抓拍系統、不禮讓斑馬線抓拍系統等警務科技設備,一方面有效提高執法管控效率,另一方面對不文明交通行為人形成強力震懾。同時,進一步完善道路基礎設施、科學調整交通信號配時等,確保交通設施完整、有效、規范,切實保障各交通參與者的交通路權。
三是堅持宣傳發力,根植文明理念。通過各類新聞媒介和交警新媒體平臺,持續在宣傳的廣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廣泛宣傳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潛移默化中提升交通參與者“敬畏生命、文明出行”意識,有效助力文明交通習慣養成。
主持人:
感謝蘭志先生的回答,記者提問環節就到這里。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對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市民文明素質,促進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具有重大意義,《條例》的頒布實施,必將有力推進我市創城工作取得新成效。希望各媒體持續深入開展《張掖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和創城工作宣傳報道,為我市成功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營造濃厚氛圍,貢獻宣傳力量。感謝今天的發布嘉賓,感謝各位媒體朋友!今天的新聞發布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