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日期:2023-08-14
近年來,張掖市市場監管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甘肅省關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執法進一步優化法治營商環境的指導意見》,堅持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理念,健全行政執法制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改進行政執法方式,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深入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為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推進行政柔性執法,營造寬松營商環境
一是轉變監管執法理念,強化服務意識。在監管執法過程中,張掖市局堅持教育指導為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通過采取政策指導、行政建議、規勸提醒、走訪約談、說服教育、服務幫扶等措施,引導經營主體依法依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教育引導執法人員強化責任意識,切實轉變執法理念,對符合不予行政處罰條件的輕微違法行為,以柔性執法手段代替行政處罰,采取警示、告誡、責令改正等措施,督促當事人及時改正違法行為,促進經營者自覺履責、盡責,充分體現寬嚴相濟的法治精神,不斷優化法制化營商環境。2022年,張掖市局開展經營主體各類法律法規培訓68場次,行政告誡1250多戶次、下達行政建議書1120多份、開展行政指導5600多家次、召開行政約談會150多場次約談經營戶12000多戶、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560多份,簽訂承諾書9.23萬戶。
????二是包容審慎監管,推進柔性執法。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全面推進落實包容審慎監管工作舉措,嚴格落實“兩輕一免”清單,對符合不予行政處罰、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條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處罰或從輕、減輕行政處罰的決定,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的,可申請分期繳納,同時依法慎用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盡量減少行政執法對經營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將推行柔性執法納入法治市場監管建設年度工作要點、法治督察計劃和法治建設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引導行政執法人員全面樹立包容審慎監管理念,探索創新非強制、人性化執法方式,不斷擴大柔性執法的輻射范圍,認真貫徹落實“兩輕一免”清單,強化條線指導力度,自上而下推動清單制度落實見效,落實涉企輕罰免罰清單,對市場主體違法行為情節顯著輕微或者無明顯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處罰或者從輕減輕處罰,堅持免罰不免責,通過運用建議、指導、告誡等方式,教育、引導、督促行政相對人自覺糾正違法行為。在持續推行柔性執法、精準執法,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施包容審慎監管。查處市場監管領域違法案件863起(普通程序727起,簡易程序136起),貨值269.74萬元,罰沒款 648.53萬元,向消費者退還多收價款44.15萬元。其中:涉及“四大安全”類行政處罰674起(占全部案件的78.7%),貨值178.4萬元,罰沒款494.1萬元。在以普通程序作出行政處罰的727起案件中,“兩輕一免”處罰551起,占全部行政處罰案件的75.8%。其中:從輕處罰353起,減輕處罰152起,免于處罰46起。
三是實施清單管理,形成監管合力。張掖市局通過不斷完善“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機制,建立“數據清單”“責任清單”“問題清單”3 份清單,強化“聯動協作、隨機抽查”跨部門抽查工作力度,加強日常溝通、事前會商、事中信息共享、關聯事項聯合檢查、事后反饋研判,切實形成部門協同監管合力,全面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的目標,為企業發展營造出更加公開、公平、公正的營商環境,有效促進了全市經濟社會健康快速發展。2022 年,全市共開展“雙隨機”抽查任務168項,比去年提升48.7%。其中,開展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任務73項,比去年提升62.2%。
????二、健全制度保障機制,嚴格規范執法行為
一是建立涉企行政執法事項清單制度。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及省局公布的行政執法事項清單,張掖市局建立本級行政執法事項清單,統一行政執法事項拆分標準,逐項列明行政執法事項名稱、執法主體、承辦機構、執法依據等要素并向社會公布。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釋情況對清單進行調整,同時報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事項清單。
二是完善涉企行政執法檢查管理制度。建立涉企行政執法檢查審批、執法流程、檢查登記臺賬和歸檔等工作制度,加強對執法臺賬和法律文書的制作、使用和管理,并建立監督機制。實施行政執法檢查時必須主動出示執法證件表明身份,制作現場檢查記錄,由行政執法人員、被檢查對象簽名確認。常態化開展年度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落實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編寫指導案例及《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執法優秀案例匯編》。嚴格執行行政復議與應訴糾錯案件季通報制度,組織開展被糾錯案件整改落實情況“回頭看”,加大被糾錯案件跟蹤督辦力度。
????三是實行涉企行政檢查備案制度。開展涉企行政執法檢查,編制年度行政執法檢查計劃。各部門嚴格按照年度行政執法檢查計劃開展涉企行政執法檢查,對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產、生態環境等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事項和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以及投訴舉報、上級交辦等其他情形開展的專項行政執法檢查,及時在進行備案,未備案的不得擅自開展。
????四是建立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告知制度。按照“誰處罰、誰公示、誰負責”的原則,積極宣傳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政策,切實做好信用修復告知書送達工作,并對信用修復情況進行督促跟進,在行政處罰當事人滿足修復條件時,主動提醒并幫助完善修復材料,引導經營主體及時糾正失信行為,化解經營主體因行政處罰帶來的不良影響,更好的釋放經營主體發展活力,進一步提升市場監管系統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范化水平。至目前,張掖市局共向行政處罰當事人送達《信用修復告知書》46份,幫助經營主體修復行政處罰公示信息32 條。
三、強化行刑緊密銜接,增強綜合執法效應
為建立健全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張掖市局著力解決市場監管執法領域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等問題,加強執法協作,嚴厲打擊市場監管領域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整合現有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門在案件移送過程中的制度及有關規定,對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席會議、案件信息共享及業務培訓制度等方面進行了規范整合,形成了“一辦法一制度”即《張掖市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張掖市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聯席會議制度》。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與公安、檢察等部門緊密配合,針對侵犯知識產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食藥安全等民生重點執法領域,深化專項執法聯動,公安、檢察等部門提前介入,有效提升重大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現率和查處率。不定期開展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偵辦工作研討,圍繞案件定性、法律適用及損害賠償等問題開展專題研討。常態開展重點執法領域專項督查、案件評查活動,提高行刑銜接效率,切實增強執法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