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疫情防控工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優化調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據國家和省上關于進一步優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工作要求,結合我市疫情防控實際,現就進一步優化調整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全面撤除“兩站一場”、高速路口、國省干道等交通檢疫點,不再對跨區域流動人員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健康碼,不再開展落地檢。
二、取消區域全員核酸和常態化核酸檢測。除高風險崗位從業人員和高風險區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核酸檢測外,其他人員實行愿檢盡檢。
三、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密切接觸者一般采取居家隔離,第5天核酸檢測陰性后解除隔離。
四、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陽性感染者一般采取居家隔離,隔離第6、7天由社區組織核酸檢測,連續2次核酸檢測Ct值≥35解除隔離。不具備居家隔離治療條件的,轉運至方艙醫院或亞定點醫院隔離收治。
五、按照樓棟、單元、樓層、住戶等最小范圍劃定高風險區,非高風險區不得限制人員流動,不得停工停產停業。
六、進入養老院、福利院、托幼機構、中小學查驗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進入醫療機構查驗48小時核酸檢測結果,其他場所、機構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再要求提供核酸檢測結果,不查驗健康碼。
七、各藥店要正常運營,不得隨意關停。不得限制群眾線上線下購買退熱、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處方藥物。
八、堅持應接盡接原則,3歲以上無接種禁忌癥人員,特別是60歲以上老年人應盡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種和加強免疫接種全程,共同構筑人群免疫屏障。
九、廣大市民應增強個人防護意識,戴口罩、勤洗手,養成良好衛生習慣,保持安全距離,增強防護意識。出現發熱、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疑似癥狀的,做好個人防護,主動到發熱門診就診。
以上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下一步將根據國家、省政策和疫情形勢變化,持續優化調整相關防控措施。
張掖市疫情防控工作辦公室
202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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